法硕报名时间(2023年法硕报名时间)

法硕报名时间,2023年法硕报名时间

近日,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等报名时间相继公布。一起来看↓

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报名成功后,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建议通过电脑浏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有关考试的通知、消息、公告,我们将在以上地址及时发布。

(三)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电子邮箱正常使用。

(五)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六)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违规行为将录入考生违规数据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进行复查,发现违纪作弊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七)特别提醒考生,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给予停考该项考试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考生须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请通过电脑浏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新的疫情变化、防控规定和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不符合防疫要求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九)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身体情况、年龄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考生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具体面试及资格认定问题请见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相关说明。

二、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三、考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毕业人员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河北省,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河北省,符合学历条件,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当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四、学历条件

(一)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可凭在读学历申请相应类别考试:

1.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3.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专科、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

4.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六)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五、考区选择

所有考生均可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申领地报考。辛集市考生请选择石家庄考区。

在校生还可选择在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生可在廊坊市报考。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名称及代码,学校名称及代码对照表见附件3。如因名称或代码填写错误影响考试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报名流程

(一)注册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注册需核验考生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注册开放时间8月26日。

注册时需要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

(二)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日9:00至5日17:0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点击“报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审核”。9月5日17:00之前报名信息未成功提交的,将不能再报名。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照片不得开美颜及美化修图。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示例如下:

(三)网上审核

2022年9月3日9:00至7日16:00,各考区将对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随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支付”。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7日16:00审核截止前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个人信息或照片后,须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在审核截止前向考区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审核确认。如审核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或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按要求及时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或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审核。7日16:00前未完成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四)网上缴费

2022年9月3日9:00至8日20:00,已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65元/科次。缴费后,本次报名成功。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2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

2022年下半年笔试成绩公布日期为12月9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hb/cj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12月20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八、其他说明

(一)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九、各考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14:30-17:00)及邮箱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1129 sjzksyskk1@126.com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38372 jszgcjfh@163.com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30 0335-3880902 jzbs0335@sina.com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69 hdjszgks@163.com

邢台市招生考试院 0319-2235880 xtsjyjzkb@163.com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9 bdchengkao@263.net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zjkksysk@sina.com

承德市教育考试院 0314-2130391 408250493@qq.com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763 0317-3170827 czgq110@126.com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807 langfangntce@126.com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4430 0318-2122191 hsjszgbs@163.com

定州市招生办公室 0312-5532895 184514400@qq.com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9日

河北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公告

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9月举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日9:00开始至9月6日24:00结束。

石家庄、保定市社会考生考点于8月29日9:00开始开放报名, 沧州、廊坊、定州市社会考生考点于9月1日9:00开始开放报名。

考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2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开始。

二、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条件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不同科目的考试。

本校为考点的在校考生可直接在本校考点报考,本校为考点的在校考生去其他社会考生考点报名请跟本校考务工作人员联系。

社会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只能看到接收社会考生的考点,看不到其他考点。

考点根据设备情况等设定本考点的考试日期、开考科目、报名容量(即机位数)、每生限报科次(即当次考试每位考生在该考点最多可以报考几个科目)。考点机位报满后,不再接收考生报名。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点击进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填写、照片上传、交费等步骤。

(三)报名费用

一级45元;二级、三级80元;四级45元。

(四)电子照片要求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来用于合格证书,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照片像素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最小为48mm×33mm(高×宽)。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扩展名为jpg。照片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

三、级别和科目调整

2022年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请查看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

四、考试成绩及证书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国家级考试,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成绩等第共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当次考试成绩。考生对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

(三)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在网站公布的办理日期内申请证书直邮服务,证书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直接邮寄考生。未申请证书直邮的考生证书将发放到考点,考生应留意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考点领取合格证书。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新的疫情变化,主动了解所报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公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考点所在市教育考试院公告,配合、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因当前疫情防控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因考生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其他注意的事项

(一)考生入场时所有考点都实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控、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录像回放复查,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违规行为录入考生违规数据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二)特别提醒考生,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给予停考1至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单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严禁考生单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重复报名考试者将按照违规处理。

(四)考生姓名中不能出现空格;对于输入法无法提供的偏僻字,需用汉语拼音全拼代替。

(五)考生未能一次性完成报名时,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继续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一旦网上缴费成功,考生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或退考。

(六)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级承办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附件: 河北省NCRE各考点信息表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24日

2022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公告

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2022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网上报名”,填报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以及我省规定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

提醒考生注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我省成人高考唯一报名网站,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二、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统考生(含农民工考生)

网上报名:8月30日9时至9月4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查看审核结果:9月13日上午9:00发布审核结果,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网上交费。未通过审核考生,于9月13日至9月15日,根据系统提示网上修改报名信息或现场交验材料(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现役军人考生需现场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审核。9月16日12时前,考生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考生不再受理报名。

网上交费:审核通过的考生,于9月16日16时前进行网上交费,逾期不再受理。已进行网上交费的,不予退费。

考生交费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信息表》。

(二)免试生

网上报名:8月30日9时至8月31日16时(期间22:00至次日6:00系统维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核验材料:9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至9月4日(上午9:00至12:00),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9月4日16时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号。未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9月4日16时前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考生”进行报名。

(三)现场核验材料相关要求

1.免试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系统提示需到现场核验材料的统考生(含农民工考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操作后,需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所选考区内任一审核点核验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其中,现役军人考生需现场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为驻冀部队现役军人)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修改报名信息相关要求

如需修改报名信息,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重新填报”按钮进行操作。点击“重新填报”并“确定”之后,需再次点击“保存提交”,完成网上报名流程。不进行保存提交操作,所报考信息无效。如未按要求完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条件

(一)统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18周岁以下(2004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河北师范大学“以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各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是我省在职小学教师。

(2)所报专业应与现任教学科或拟任教学科一致(第二学历除外)。

(3)原则上任教学科为理科专业的教师不得报考文科专业。

7.农民工考生报名条件按《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55号)执行,报名资格由工会系统负责审核。

8.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参加考试。

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冀政发〔2016〕4号)《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0号),在我省工作或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凭本人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可以在居住地(《居住证》发放公安机关所在市)报名。

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现役军人,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为驻冀部队现役军人)报名。网上填报信息时,职业类别需选择“军人”。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市)报名。

(二)免试生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辖区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形式为业余。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自主就业(择业)证明(须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或自谋职业证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辖区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形式为业余。

四、照顾加分政策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9.户籍在我省原贫困县考生。

石家庄: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

秦皇岛: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 郸: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

邢 台:广宗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平乡县、威县、内丘县、临西县、南和区、任泽区

保 定:阜平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博野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

张家口: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赤城县、崇礼区、涿鹿县

承 德: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承德县

沧 州: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吴桥县

衡 水: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只选其最高分数给予照顾。

五、报名材料上传要求

(一)身份证件

所有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无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能报名。

(二)准考证照片

1.照片要求

应为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白底)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不小于480像素(宽)×640像素(高),文件不超过6M,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2.注意事项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身份核验、上传学信网录取照片使用。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照片人像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可能遮挡眼部、面部特征的粗框眼镜。照片人物表情不得过于夸张。

(2)照片人像应尽量着正装,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职业徽章),服装颜色应与照片底色有所区别。

(3)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4)照片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操作,确保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5)照片底色为纯白色,不得有其他颜色或异物,如线条,缝隙,阴影等。

(6)照片没有附加(或PS)文字、字符。

3.准考证照片上传示例

(三)照顾加分材料

1.申请照顾加分考生(其中25周岁以上、少数民族考生以公安部门数据为准,不需单独上传证件),需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证明)。

2.申请原贫困县照顾加分考生需上传户口簿(本人页)。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上传退出现役证原件、自谋职业证或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证明(退出现役证、自谋职业证拍到一张上传或退出现役证、自主就业证明拍到一张上传)。

(四)其他材料

1.在我省工作或居住的外省籍考生,需上传《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无《居住证》或《居住证》不在有效期的考生不能报名。

2.未满18周岁考生,需上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含毕业证明书)。

上述(一)至(四)项材料,报名系统仅支持JPG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6M,要求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上传的报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允许报名。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不得同时注册和拥有多个学历教育学籍。

(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需慎重报考。

(三)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考生均需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本人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性和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影响后续考试、录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四)在报名系统进行“考生注册”时,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设置密码、输入本人实名认证手机号码,按报名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考生注册。

同一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一次。若身份证号“被占用”,考生本人可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审核点进行身份核实,填写“报名信息删除申请表”办理重置。

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请勿变更。如因变更手机号码或网报填写手机号码不真实,导致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点、招生学校无法联系考生或影响考生查询成绩、填报征集志愿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设置的“密码”要相对复杂,长度为8至16位,必须同时包含字母和数字,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密码要妥善保管,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填写的“居住地址”,是招生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试机构向考生寄发《违规处理决定书》的重要依据,因地址不准影响送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雄安新区托管移交期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招委〔2019〕2号)要求,过渡期内,三县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业务管理、指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暂维持现状,由保定市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三县考生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户籍”时,需先选择“保定市”,再根据本人实际填报具体的户籍信息。

(六)由于管理体制调整,自2021年起,我省成人高校招生不再设置华北油田考区。华北油田考生可根据户籍地或居住地实际,选择其他考区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审核考生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未通过在线审核的考生,进行书网上承诺可继续报考,自行承担录取后无法完成学籍注册等后果。

(八)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可网上交费;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按照审核人员所列“审核不通过原因”“考生操作办法”,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其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支付的,其报名无效;已进行网上交费的,不予退费。

(九)今年在廊坊、保定考区进行“分片区”编排考场试点工作。拟在廊坊、保定考区应考的考生,可于9月20日上午9时至9月21日上午9时,登录报名系统就近选择分片区。省教育考试院以“分片区”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选择“分片区”,省教育考试院仍以“考区”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

(十)已被河北开放大学成人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报名。

(十一)2022年9月退役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报考专升本免试的退役军人,于9月25日9时到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照片、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自主就业证明(须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或自谋职业证照片。

9月28日上午9:00发布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考生可于17:00前根据系统提示网上修改报名信息。9月29日12时前,考生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考生号。审核未通过考生不再受理报名。

已完成统考生报名并交费成功的,将不能参加本次免试生报名。

(十二)使用谷歌(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新版Microsoft Edge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期间请关闭窗口拦截功能。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现场交验材料考生进入审核点,须提供“河北健康码”。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规定主动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审核点。

(二)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审核点。考生现场签订《身体健康承诺书》。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场验证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考生交流,做好个人防护。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排队按顺序等候,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距离,严禁拥挤。

八、密切关注考试相关信息

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1月5日、6日。

按照2022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将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今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公告以及考试疫情防控方面的具体要求;省教育考试院也可能以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考生,请考生自网上报名至新生报到入学前,不要变更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码;招生学校也将发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2〕43号)要求,202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11月26日(周六)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2年8月22日9:00至9月1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2年8月22日9:00至9月19日17:00,各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2年11月18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称“加试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科目一、二:2022年11月26日9:00—10:30;

科目三、四:2022年11月26日10:30—12:00;

科目五:由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2022年12月20日前组织完成。

(一)上机考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上机考试地点:石家庄、承德、唐山、保定。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二)科目五(面试)考试时间:上机考试结束后进行面试工作,有关面试具体信息请考生关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面试地点为: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邯郸市及雄安新区,考生可自行选择面试考区。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守则均注明在考生的面试准考证上。

五、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所有初考考生收费为220元/人(含报名费10元),包括笔试费和面试费;加试考生收取面试费60元/人(含报名费10元)。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3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厅向考试合格的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导游资格证书”以市为单位集中发放。考生领取证书需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各项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核酸检测要求以当地防疫要求为准。

2.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3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四)考试资讯发布及咨询

河北省202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相关资讯将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网址:http://www.hebeitour.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客服电话:021-61948895。

十、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坚持防疫为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一)坚持防疫为先。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协调各级卫健、疾控等专业部门力量,科学精准落实防控举措,做到防疫为先。

(二)加强考试管理。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考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考试管理办法,严肃纪律要求,严防人为操作,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落实考务责任。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组织考务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对在考试组织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肃考风考纪。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即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9日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2年11月27日(周日)举行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外语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其他语种中级外语导游的,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2.执业经历:考取导游资格证书满3年(2019年11月27日前考取),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2年(2020年11月27日前考取),且在报考前3年内(截止至2022年8月21日)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为准),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包括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等专业)、外语类大专学历。

2.执业经历:考取中级导游证书满3年(2019年11月27日前考取),且在报考前3年内(截止至2022年8月21日)以中级导游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为准),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报名程序

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2022年8月22日9:00至9月16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入口)。

1.中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信息上传要求: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导游资格证书扫描件、电子导游证扫描件、报名表扫描件(行业组织或旅行社加盖公章)、中级导游报考其他语种的须上传原中级导游证书扫描件。

2.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信息上传要求: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中(高)级导游证书扫描件、电子导游证扫描件、报名表扫描件(行业组织或旅行社加盖公章)。

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022年8月22日9:00至9月19日17:00,各地(不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定州、辛集市考生报名审核工作分别由保定市、石家庄市负责。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2年11月18日9:00起,考生可通过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与考试科目

(一)考试方式

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采取全国统一命题,以机考方式进行。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客服电话:021-61948895。

(二)考试科目

全国中级导游等级考试分中文(普通话)和外语考试。中文(普通话)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考试科目为《导游知识专题》和《外语》。各类别考生考试科目均为两科。

全国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分中文(普通话)、英语两个语种,考试科目均为《导游综合知识》和《导游能力测试》。其中,中文(普通话)考试以中文命题,并以中文作答;英语考试以英语命题,并以英语作答。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中级

11月27日

9:00-11:00

导游知识专题

14:00-16:00

汉语言文学知识/外语

高级

11月27日

9:00-11:00

导游综合知识

14:00-16:30

导游能力测试

河北省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生守则均注明在考生的准考证上。

五、报名费用

我省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省财政。根据河北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费170元/人。

六、考试结果公布

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阅卷工作由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两科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23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

八、证书核发

受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委托,省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办公室向考试合格的考生颁发相应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以市为单位集中发放。

九、其他事项

(一)各市文旅部门负责组织报名,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考场设置、组织实施考试等工作。

(二)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所在地各项防疫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核酸检测要求以当地防疫要求为准。

(三)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十、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防疫为先、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2年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顺利举行。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考试管理办法,规范报名资格审核,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落实考务责任。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组织考务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严肃考风考纪。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立即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9日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文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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